3)第168章 ,烧麦和偷懒_四合院之我是许多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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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茂当然不会介意了。

  但是每天晚上都被吓虎,那还睡不睡觉了?

  “那肯定不行啊,我只是吓虎她一次而已,我也不是故意的……”

  “你也知道不行啊?”

  许多年懒得跟对方废话了,继续道:

  “赶紧给我妹妹道歉,真是的,这么大的人了,做错事不道歉就算了,还在狡辩?你连小孩都不如!”

  再次被怼的许大茂,只好向许舞梅道歉。

  道歉之后,他就想溜,邻居们却不让他走,大家想知道他为什么穿成这样出来溜达?

  可是许大茂才不想留下来呢,更不想解释。

  他敢说这是因为他最近在追一个漂亮女同志,是一位志向成为演员的女人么?

  那个女同志是很漂亮,而且不贪他的钱财,只是让他多学习。

  并且女同志说了,他胆量太小,她不喜欢这样的男人。

  锻炼胆量最好的办法,就是突破自己。

  于是,许大茂才搞了这么一出。

  如果他坦白交代的话,肯定要被邻居们笑话死的。

  邻居们拦了一会儿,没拦住,被恼羞成怒的许大茂突围逃走了。

  前院老许家的餐厅,许多年把篮子打开:

  “小梅,你胆子也太小了吧?我都让你小心点,你都大大咧咧的,没吓着吧?”

  坐在凳子上的许舞梅,拿着烧麦吃着,哼哼唧唧地想要说话,压根儿听不清她在说什么。

  范招娣两眼发光地看着饭盒里的烧麦,询问许多年这是什么?闻着很香。

  烧麦嘛,放了那么多辅料,还有调味料,倒也不是特别香。

  毕竟在炒香菇等配菜时,香味就散了不少。

  但好吃才是真的。

  “这就是烧麦啊,我以前听人说过,但都没有吃过”

  周红梅满脸惊叹,拿了一个放到嘴里,咬了一口,浓郁的美味在口腔中炸开,味蕾接收信号传递给到大脑。

  这是一种愉悦的享受。

  早在明清时期,烧麦作为一种街边小吃,就已经开始在京城地区流行开来了。

  后来传到南方地区,直接登上了大雅之堂。

  很多文人名士,以食用烧麦为荣,认为这是“上流”社会才能享用的美味。

  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,烧麦不仅越来越普及,还越来越精细化。

  在不同的地方,烧麦也有了不同的特点。

  比如杭州以牛肉烧麦为主,山东则喜欢吃羊肉烧麦,苏州的招牌是三鲜烧麦。

  虽然烧麦被很多人喜爱,但在五十年代,一般人还真没怎么品尝过。

  物资过于匮乏,导致大家连吃饱都是一种奢侈的行为,又怎么可能花钱去吃烧麦呢?

  至于制作烧麦,那更困难了。

  因为购买制作烧麦的食材太难了,也很贵。

  其他不说,光是糯米票就很难获得。

  相比之下,购买大米的粮票还更容易获得,然而糯米票可是非常难得的。

  为什么?

  要知道,大米在京城的各个粮油店、供销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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