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406章 第422 423 424章(合并一大章) 这_律师本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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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车熟路一般,特别是有一个证人住在村里,李右朋直接开车过去就停在了人家门口,他心里怀疑过李右朋曾经去找过证人。但是证人都是他父亲李文的同事,李明博又觉得可能是此前李右朋认识他们,到家里串过门,所以便没太在意。

  “案涉证人出具了与之前不一样的证言和证据,你有没有怀疑过真实性?”男检察员问道。

  “当时现场只有我、我们所的实习律师和证人三个人,我提问,实习律师做记录,然后让证人出具的手写证言,我不认为有什么问题。”李明博道。

  他还真怀疑过证人证言的真实性,因为证人所说与案卷中的证言正好相反,而且说的非常溜,像是背过的一般,但是证言又确实是证人亲笔书写的,签字、按手印一样不少,李明博便没多问。

  “李右朋有没有跟你聊过关于证人作证的事?”男检察员问道。

  “没有,他从来没跟我提过,我也没跟他说过。”李明博道。

  方轶知道检察员这么问的缘由,李明博也知道,这是一个坑,检察员问来问去其实就是想问,是不是你李明博指使李右朋找证人篡改的证词,如果是,那就可以靠上妨害作证罪,即便本案的罪名不能坐实,也可以另行起诉,指控李明博妨害证人作证。

  李右朋被抓捕后把私下复印案卷,并找证人提供虚假证据、证言的事全都拢在了自己身上,没把李勇和李明博牵扯进去,只提到李明博曾把案卷借给自己观看。

  而且几个证人也向公安机关陈述,当时找自己篡改证言的只有李右朋一个人,没见过其他人。

  检察员想从李明博身上找到突破口,所以才有此一问,但是现在看来,妨碍作证的事李明博确实不知。

  ……

  “检察员和辩护人、上诉人是否有新的证据需要提交?”审判长问道。

  “没有新证据。”三方均道。

  “法庭调查结束,现在进行法庭辩论。在辩论前,法庭提请控、辩双方注意,辩论应主要围绕确定罪名、量刑及其他有争议的问题进行辩论。

  先请上诉人发言。”审判长道。

  李明博还是那套词,只不过说的更细,更广。作为律师,李明博肯定比一般的被告人更能说,这也正常。

  “上诉人李明博的辩护人发言。”审判长道。

  “审判长、审判员:辩护人认为,上诉人李明博作为李文贪污案的辩护律师,让被告人亲属查阅其在法院复制的案件证据材料的行为,不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。理由如下:

  一、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犯罪对象

  《刑法》第三百九十八条第一款规定: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,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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